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浙江省政府立即召开续会,对全省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会议指出,做好自建房等安全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除险保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扎扎实实把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抓出成效,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切实举一反三、结合全省实际、聚焦问题隐患,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决筑牢安全生产坚固防线。一要狠抓风险排查、确保隐患排查到底到边、不留盲区。对全省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聚焦城郊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以生产经营性和改扩建自建房为重点对象,全面排查房屋安全隐患、建设安全隐患、使用安全隐患、场地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深入排查老旧小区住宅、老旧公共建筑、加层加盖建筑、违规改建建筑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二要狠抓问题整治、实现隐患整改落地清零。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标准、时限要求等;对新发现的涉及人员聚集使用或居住的疑似危房,不能确保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要重视抓好防汛防台期间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要狠抓巡查监管、保持执法监督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对自建房、加层加盖建筑、违规改建建筑等建设行为以及房屋鉴定机构监管,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改扩建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闭环整改、逐项销号。四要狠抓数字赋能,推动长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加快推进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系统贯通运行,尽快实现全省县域全覆盖;加强在建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守牢农房安全底线;加快推进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解危档案的归集管理,形成安全隐患从发现到销号的工作闭环。(余勤 方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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