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1月1日起,我省实施二级建造师 “不见面”注册核准。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注销注册等业务均在“不见面”注册核准范围内。
申请人可通过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提出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企业版提交数据,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收和汇总申报数据,并及时上传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核准时限内进行受理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注册核准决定;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说明不予核准的原因并通过注册管理系统将注册申请退回。注册核准流程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查看、下载和打印本人的电子注册证书。
我省共有二级注册建造师7.2万人,注册业务办理属于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去年12月1日,我省已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今后,我省将不再发放二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不再对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核准结果进行公布,申请人可以通过注册系统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也可以通过注册系统首页的 “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和证照查询”查询核准信息。
摘自 《安徽日报》 2019.02.26 记者 何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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